如果給這個世界上的所有公司排個號,誰能排第一?那當然是Alphabet公司了。什么?不知道Alphabet公司?那我換個名字——谷歌,知道了吧!
說起該公司最為中國人熟知的產品就是其搜索引擎——Google。它于1999年下半年正式啟用,被公認為全球最大的搜索引擎。
先來看一則舊聞,早在2006年“Google”這個詞已經被收錄入了《牛津英語詞典》,同年它也被收入了最權威的《韋氏大學詞典》11版。谷歌公司不但沒有為此感到高興,并且還因此吃了官司,這又是為何呢?
雖然每個國家的商標制度不盡相同,但是基本上都遵循一點——行業(yè)通用詞不能作為商標來使用。如:根據《美國聯(lián)邦商標法》,如果一個注冊商標成為其注冊的商品、服務、或部分注冊商品或服務的通用名,該商標可被撤銷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第十一條,也有相關的規(guī)定。
“Google”商標危機最大的原因就在此。逐漸地消費者把“Google”作為一個動詞,而不是一個名詞。像“I googled you.”(我在網上搜索了你。)“Let me google that.”(讓我在網上搜索它一下。)這些說法已經進入日常的英語(其實漢語里面也有類似的情況,比如“我們去百度一下”),使“Google”成為了通用詞。
好在,美國第九巡回上訴法院判定,Google 尚未出現(xiàn)這樣的情況,人們明白“Google“這個詞并非泛指任何搜索引擎,而是特指 Google 的搜索引擎,所以谷歌公司最終保住了自己的商標。
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知名商標都這么幸運,比如“阿司匹林”(Aspirin)、“蹦床”(trampoline)、“熱水瓶”(thermos)和“胸罩”(brassiere)都曾是品牌名稱,但由于產品獲得極大成功而成為通用名,作為權利人又沒有去主動保護自己的商標,而最終失去了商標保護。
而為了保護自己的商標,我們應該進行如下措施:
一、防止商標被模仿
當產品成為行業(yè)標準,或者提供的服務被廣泛應用的時候,商標很容易被同行模仿。有些公司不以為意,覺得那些不知名產品的仿冒不會影響到自己的利益。但若放任這種行為,長此以往只會加大商標成為通用詞的風險。
所以,不妨“較真”一點,遇到侵權行為一定訴諸法律,這樣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。
二、對近似商標異議、無效
為了傍名牌、打擦邊球,很多小企業(yè)采取了在名牌上加字的做法,獲得商標權。
所以,一定要做好商標監(jiān)測,遇到近似商標通過初審或者注冊成功,馬上就對其進行異議或者無效。
三、防止商標被濫用
比如說,谷歌公司就曾成功向瑞典語言委員會施壓,阻止其將“ungoogleable”這一詞匯進入正式辭典,此舉就是防止自己的核心商標進入公眾領域的案例。
如果自己的商標,被運用到商業(yè)行為以外的領域,對于商標持有人來說,也不全是好事兒。所以作為商標持有人,應該對這種行為持審慎樂觀的態(tài)度,在必要的時候防止商標濫用的情況發(fā)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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